一、 依據臺北市政府第7屆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108年度第7次會議結論辦理。
二、為培養學生之公民意識與社會責任,並提供多元公共參與 機會,鼓勵本市各級學校學生參與性別平等教育事務,檢送旨揭作業須知(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