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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檢送本市「113學年度教育部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初 階、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及教育部教學輔導教師」認證資格 名冊1份,請協助轉知貴屬人員於6月15日(星期日)前至 「教育部校長暨教師專業發展支持平臺」提交認證資料
發布日期 2025/4/21
發布單位 教學組
點閱次數 41
詳細內容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3年6月25日北市教職字第11330115071號函及 113年11月7日北市教職字第1133108569號函續辦。

二、本案為教育部113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專業回饋人才有關 「初階」、「進階」及「教學輔導教師」之名冊人員需辦 理之後續事項,請貴校先行檢視是否有貴屬人員,如無則 無需辦理後續事項。

三、有關旨揭名冊說明如下:

(一)所列狀態為「需提交」認證教師,請於即日起至6月15日 (星期日)止至教育部教師專業發展支持平臺(以下簡 稱教專平臺-https://bit.ly/ptmoe),申請並繳交指 定資料。

 (二)所列「認證資格到期學年度」為113學年度教師,務必於 上述時間繳交,逾期則失去認證資格,詳細認證方式請 參閱認證手冊。

(三)「認證手冊」與「教專平臺操作指引」請參閱網址: https://bit.ly/tpabcb。

四、有關三類人才認證注意事項如下:

(一)初階認證:「認證教師」於教專平臺提交認證資料後, 請「學校承辦人」務必於教專平臺送出「形式審查結 果」,避免影響認證教師權益,逾期則失去認證資格。

(二)進階認證:請認證教師於期程內提交認證資料。

(三)教學輔導認證:請認證教師即日起至教專平臺並進行 「申請推薦」上傳「教學輔導教師認證推薦表」;待通 過教專中心審查後,方可於教專平臺「申請認證」並提 交認證資料。

五、若有變動,請依臺北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網站—培 育認證說明(https://bit.ly/tptepd)公告為準。

六、本案如有問題,請逕洽本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培訓 認可組吳佩蓉助理,電子信箱:tp8620@go.utaipei.edu. tw,電話:27535968分機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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