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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列表
標題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轉知學校辦理校園性教育(含愛滋防治)相關規定一案 |
發布日期 |
2025/2/13 |
發布單位 |
學生事務組 |
點閱次數 |
77 |
詳細內容 |
查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第18次會議修正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部分條文附帶決議:「各級學校針對學校老師與行政人員每學期應安排至少2小時的愛滋教育課程,對學生安排至少1小時的愛滋教育時間。」 為增加學校教職員生對愛滋病的正確認識,請學校積極辦理性教育(含愛滋病防治)相關課程、講座或活動,以符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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