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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教&防制】列表
標題 |
連續假期防疫注意事項 |
發布日期 |
2020/4/16 |
發布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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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次數 |
545 |
詳細內容 |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4月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38707號函辦理。
二、為避免連續假期間造成防疫破口,旨揭通報規定,重點如下:
(一)假期開始前,應再度向教職員工生宣導防疫注意事項,並建立回報專線,俾利假期間若有身體不適甚或確診情形,能及時回報學校。
(二)教職員工生除經專案許可外,假期期間不得出國,並盡量減少出入人潮聚集場所;另為利後續可能之疫調所需,建議教職員工生開啟手機定位功能,俾利紀錄生活活動足跡,或請學生撰寫放假期間生活活動足跡之日誌。
(三)請師生在連續假期期間,在國內參加集會活動須審慎評估,並對與會者資訊、活動場所條件等可能風險程度有充分了解,盡量避免出入人群聚集場所,或俟疫情結束再參加。
(四)教職員工生應儘量避免接觸近日自國外返台之親友,尤其在居家檢疫、居家隔離、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親友。
(五)學校若有教職員工生居家檢疫、居家隔離及自主健康管理,應建立聯繫管道,假期期間持續關懷;針對居家檢疫、居家隔離者明確宣導不得外出,也不得邀請朋友到居家檢疫、居家隔離處所;若有在校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人員,學校應有人員留守,以因應突發狀況。
(六)假期結束前,學校應完成校園清潔消毒工作,以維護師生健康。
三、檢附教育部通報事項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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