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aca1803b
{{ $t('FEZ002') }} 教學組|
教育局同意參與研習教師及講師公假派代登記。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輔導教師及研究教師 作業要點及本市教專中心109年8月26日電子郵件辦理。
二、旨揭研習資訊如下: (一)研習時間(請擇一參加)
2、國高中職組TPL2:109年9月18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 下午4時。
(二)研習地點
2、國高中職組(含特殊教育):螢橋國中3樓螢光講堂。
(三)研習對象:
1、以109年度接受教學輔導教師服務者為主:
(1)新進及初任教學2年內之教師(不含實習教師)。
(2)自願成長,有意願接受輔導之教師。 (3)教學有困難需要協助成長之教師。 (4)未參加過夥伴教師研習之教師。
2、參與過108年度(含)以前之夥伴教師研習者,亦歡迎 報名參加。
(四)報名方式:請於報名截止日前登入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 網站(http://insc.tp.edu.tw),搜尋研習場次代號 (TPL1或TPL2)報名,並列印報名表經行政程序核准 後,由研習承辦人進入系統辦理薦派報名。
(五)研習人數上限:國小組每期30人,國高中職組每期60 人,若不便參與所屬組別或單元,可跨組參與,額滿請 報名其他組別。
(六)本研習不發放紙本手冊,請逕至雲端空間(http://bit. ly/109tpptb)下載研習資料,並自行攜帶筆電、平板或 手機等電子設備。
(七)現場無提供停車位,本研習須全程參與6小時始核予研習 時數。課程均於上午9時整開始,上午8時40分開始報 到,課程開始進行時,遲到、中途離開或早退20分鐘以 上即視為缺課,失去該單元課程研習資格,不給予研習 時數。
三、本案如有未盡事宜,請洽本市教專中心諮詢輔導組黃俊崎先生,電話:02-2368-8667轉112,電子信箱: tp8620sup@gmail.com。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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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1599-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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