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臺北市立大安高工附設進修部

公告訊息

112學年度第二學期高三第一次補考名單及科目0509

{{ $t('FEZ001') }} reg1804

{{ $t('FEZ002') }} 註冊組|

據  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學生學習評量辦法

第11條 

學校採學年學時制,學生修畢各學年學業,成績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准予升級:

一、各科目學年學業成績均及格。

二、學年學業成績符合下列各目情形:

 (一)不及格科目每週修習節數之總和,未超過全部科目每週總修習節數二分之一,或不及格科目數未超過全部科目數二分之一。

 (二)無任何科目之學年學業成績零分。

 (三)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及格。

第 12 條

1.學生學年學業成績未符合前條升級規定者,其不及格科目應予補考,但零分科目除外。補考採多元評量方式,並以二次為限。

2.前項補考科目,其補考所得之成績,達第九條或第十條所定及格基準者,依及格基準分數登錄;未達及格基準者,就原成績或補考成績擇優登錄。

3.學生學年學業成績經補考仍未符合前條升級規定者,應重讀。


對各科成績有疑義者,請洽詢各任課教師。
依據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學生學習評量辦法:
第11條,有科目學年學業成績為零分者,不予升級。
第12條,零分科目不予補考。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5') }}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