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act1805
{{ $t('FEZ002') }} 學生事務組|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13年1月5日北市環水字第 1123092340號函辦理暨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2年12月28日北 市教體字第1123112943號函計達。
二、經環保局檢視計畫內容,倘校園發生登革熱案例時,應請 各校先配合本府衛生局疫調及研判噴消範圍,再由衛生局視需求通知環保局進行校園噴消,非由校方逕自聯絡環保局進行全校清潔消毒作業;爰修正計畫八、防疫通報相關文字內容,以臻明確。
三、檢附「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3年度病媒蚊管制修正計畫」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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