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aca1803
{{ $t('FEZ002') }} 教學組|
一、依據本市國民小學推動本土語言教學108年度工作計畫。
二、旨揭所指本土語言能力認證,係指由教育部主辦之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客家委員會主辦之客家語語言能力認證及原住民族委員會主辦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惟查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未收取報名費用,爰不納入本案補助範圍。
三、本案補助對象為107學年度聘期內,參加107年度閩南語或客家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之編制內現職(含長期代理)教師,通過者全額補助、未通過者半額補助。
四、長期代理教師定義請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辦理。
五、申請學校請將原始憑證(核章正本)附證明文件(證書或成績單),並開立收據,即日起至3月14日前,以聯絡箱方式遞送至本市017博愛國小教務處;另將教師名冊電子檔寄至承辦人kiki6111@baps.tp.edu.tw信箱,俾憑辦理款項核撥事宜。(教師名冊範例,如附件一)
六、補助經費未撥付前,由學校相關經費先行墊支;請務必依時限提報,以免影響教師權益。
七、相關補助申請問題,請洽2345-0616分機250傅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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