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強對學(幼)生及工作人員之衛教宣導,包含流感疫苗接種、落實手部衛生及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
(二)保持室內空氣流通,於流行期間減少舉辦非必要性的團體或大型活動,以避免人群聚集而交互感染。
(三)落實執行常規環境清潔消毒作業,對疑似受到汙染的區域及物品採取適當的清潔、消毒或滅菌措施。
(四)加強對學(幼)生及工作人員之健康管理及體溫監測,限制發燒或呼吸道症狀之工作人員從事照護或準備飲食
之服務。
(五)依相關規定至臺北市學校傳染病通報系統進行通報,若出現發燒、咳嗽、流鼻涕等上呼吸道感染或類流感症
狀,請戴上口罩並儘速就醫。
(六)倘有疑似群聚事件發生,應通報衛生局、配合進行疫情調查及提供相關所需資料,並落實相關感染管制措施。
(七)應備有呼吸道傳染病群聚事件處理作業流程之文件,若有疑似群聚發生,應即時通報,並採取適當隔離或集中
照護措施,及進行動線管制,以防止傳染擴大。
(八)請加強訪客管理及體溫監測,要求訪客落實手部衛生和咳嗽禮節,必要時限制訪客或要求須配戴口罩和洗手始
得探訪。
四、前揭指引、查檢表及流感群聚事件之處理相關規範均置於該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路徑:傳染
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流感併發重症/重要指引及教材,請逕自參考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