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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大安高工附設進修部

公告訊息

105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 學費減免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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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校務處|

申請時間:106年2月2日~106年3月31日為止

申請方式:

 申請人應填寫申請書並備妥相關文件,於申請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勞資關係科收(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北區5樓),

信封上請註明「申請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字樣。若申請人失業日期為106年3月28至31日且不及備妥相關文件者,

得於申請期限內先行郵寄申請書向本局提出申請,並於一週內完成補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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