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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大安高工附設進修部

公告訊息

104年度臺北市各級學校環境教育推廣人員專修研習班( 第1期至第3期)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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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4年1月30日臺教資(六)字第1040014321號函、臺北市政
府教育局104年2月3日北市教體字第10431416900號函及本中心104年度
研習行事曆辦理。

二、研習對象及人數

(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公私立各級學校

1、各校指派未參訓之環境教育推廣人員(負責年度申報環境教育計畫為優先),錄取80人參訓。

2、已參加103年相關研習有缺課而未取得相關證書之各校推薦環境教育推廣人員,逕向本中心承辦人聯繫相關補課事宜,不必再次報名本研習。

(二)本市轄內大專院校人員:每期均提供5名員額。

三、研習日期

(一)第1期:104年4月23日(星期四)、4月24日(星期五)、5月6日(星期三)及5月14日(星期四)。

(二)第2期:104年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7日(星期三)及10月13日(星期二)。

(三)第3期:104年11月5日(星期四)、11月6日(星期五)、11月11日(星期三)及11月17日(星期二)。

四、研習地點:本中心(臺北市北投區陽明山建國街2號)。

五、報名時間

(一)第1期:即日起至104年4月13日(星期一)。

(二)第2、3期:即日起至104年9月21日(星期一)。

六、報名方式

(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公私立各級學校:請於報名截止日前,逕登入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站(http://insc.tp.edu.tw)報名,再由學校(機構)研習承辦人進入系統辦理薦派報名。

(二)本市轄內大專院校人員:填妥紙本報名表單(詳如附件),請務必完成學校內核章後,將本表影像檔寄送到研習班承辦人電子信箱中或傳真(28616702),並請與承辦人確認補報名狀況。

(三)依照報名順序優先錄取,如報名踴躍而致額滿,本中心得提前截止報名。

七、若有未盡事宜請洽各期別承辦人(大專院校人員請洽教務組鄭組員如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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