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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大安高工附設進修部

公告訊息

請注意:勿碰觸荔枝椿象,避免導致過敏或皮膚潰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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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請加強權管範圍雜樹林、公園、路邊區域荔枝椿象防治工作,並向民眾宣導勿碰觸蟲體,避免沾附臭腺汁液而導致過敏或皮膚潰爛,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105年5月12日北市產業農字第10512095800號函辦理。

二、荔枝椿象除在龍眼及荔枝果園危害外,常於雜樹林、公園、路邊或庭院中之臺灣欒樹及龍眼樹上出沒,上述地點較少實施防治措施易成孳生源。請確實加強管理及防治,並向民眾宣導修剪樹枝時需注意防範,勿因一時好奇而捉捕該蟲,避免遭到荔枝椿象防禦性臭腺汁液灼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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