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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與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通過本會辦理之環境教育30小時核心科目研習課程者,可憑本會開立之結訓證書、大專以上畢業證書、大專以上成績單及申請書,向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
二、 欲參加研習班學員請先至本會報名系統網站(http://edu.ntifo.org.tw/index.aspx)報名,報名後請自行查詢或來電確認,報名成功後,若因故無法參加請於開班10天前來電告知。
三、 本班開辦課程內容、講師、講題、收費標準、上課地點等訊息請參閱附件資料或至本會「台灣農業人才培訓網」下載區訓練表單下載。
四、 參與本班課程結業學員,於結訓後可獲得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每人兩千元之經費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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