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aca1803
{{ $t('FEZ002') }} 教學組|
依《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實用技能學程適用)第10條規定,「成績未達及格基準之科目,其成績達基準者(及格基準分數為50~60分者:40分),學校應予補考」,且以一次為限;補考後仍未達及格基準者,該科目得申請重修。
學生注意事項:
僅實施一次補考,請同學務必遵循相關規定完成補考;本次補考採【實體評量】。
一、學科補考時間:112年2月17日(星期五)18:50
[**遲到15分鐘者,依規定不予補考**]
二、學科補考地點:行政大樓3樓進修部會議室
三、實習科目、美術補考:由各科任課老師安排辦理補考,不另行舉行紙筆考試
四、參加補考請務必攜帶學生證或身分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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