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act1805
{{ $t('FEZ002') }} 學生事務組|
一、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為推展藝文教育,提升本市青少年藝術創作風氣,及健全青少年藝文沙龍 展覽使用及維護規範,特訂定計 畫。
二、青少年藝文沙龍免費提供本市學校(含實驗教育機構及團體)及學生社團 (含自學生)使用,111年1至6月展覽檔期,即日起開放網路填報;有使用需求者,請於110年9月30日(星期四)前,至下列網址填報:https://reurl.cc/Ak75oe,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並保有調整使用檔期之權利。
三、使用者請先行詳閱實施計畫,並請確實遵守展場使用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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