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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大安高工附設進修部

公告訊息

【再次開放】高中職學校申請109年度臺北市教學卓越獎初選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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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教學組|

經教育局初選評選作業後,高級中等學校組尚有1名額(校)得經教育局推薦至教育部參與複選作業,再次開放學校申請。

請有意願參與學校,依下列說明辦理:

(一)參與資格簡述如下(餘請參照實施計畫):

1、本市公立(含國立)及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及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組成之教學團隊。

2、評選組別包含高級中等學校組、國民中學組、國民 小 學組及幼兒園組,報名之教師或教保服務人員僅得擇一組別參賽,校長亦同。

(二)教學團隊所提之教學方案,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依教育政策擬訂教學方案及計畫,經實施後,具永續 發展及推廣價值。

2、活化班級經營及落實輔導學生適性發展,成績卓著。

3、致力課程發展、教材、教法、評量、教具與教學媒體之研究、改進或創新 及發明,經採行確具成效。

 

有意參加109年度教學卓越獎初選者,請依教學卓越獎初選實施計畫,於109年2月12日(星期三)前, 將初選文件以限時掛號或親送至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 (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山路654號,電話: 27272983分機 205,聯絡人:羅組長。)

收到學校報名資料後,教育局訂於109年2月19日(星期三) 下午1時30分召開書面及簡報審查會議,將另案函知學校審查時間及流程,請學校預為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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