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act1805
{{ $t('FEZ002') }} 學生事務組|
為鼓勵品德教育推動具特色之學校,藉以激勵學校親師生 全面參與品德校園文化之塑造,並透過分享各校之推動經 驗,以形塑優質之校園品德文化,特訂定「110年教育部品 德教育特色學校觀摩及表揚遴薦實施計畫」,以表揚「109 學年度積極推動品德教育且具特色之公私立各級學校」; 另曾接受本獎項表揚之學校,三年內(即:109年、108年、 107年)不得薦送。
本案遴選作業說明如下:
(一)對象:109年積極推動品德教育且具特色之公私立各級學 校,曾接受本獎項表揚之學校,3年內不得薦送。
(二)校數:預訂遴選高職(含特殊教育學校)1校、高中1 校、國中及國小各2校,合計共6所學校代表本市參加教 育部遴薦作業。
(三)方式:請有意參與遴選之學校於110年5月17日(星期 一)前就學校109學年度品德教育推動情形填寫薦送資料 表(如實施計畫附件3)1式2份、簡述學校品德教育推行 概況簡報(Powerpoint)檔1份及授權書(如實施計畫附 件4)1份、3分鐘之品德教育推動特色簡介影音檔1份及 包含上開資料電子檔之光碟等資料,函報各業務主管 科。
1、高中職及國中承辦人:施冠全先生,電話:27208889 轉6360。
2、國小承辦人:張敏惠小姐,電話:27208889轉1250。
3、特教學校承辦人:麥婷婷小姐,電話:27208889轉 6345。
教育部於完成評選作業後,另擇期辦理「110年教育部品德 教育特色學校觀摩及表揚大會」,於活動中頒贈特色學校 獎座及邀請特色學校進行書面成果展示與進行經驗分享。
本計畫電子檔請至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網頁「資 料下載」項下下載運用(網址:https://depart.moe.edu. tw/ED2800/)。
為鼓勵學校致力推展品德教育,獲推薦送教育部表揚之績 優學校每校核敘記功一次1人、嘉獎二次4人(含校長)、嘉獎一次4人,本局將另於各級學校送審學校中擇取表現甚 佳之學校各2至5校,核敘每校嘉獎二次1人、嘉獎一次4人 (含校長)。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5') }}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