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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大安高工附設進修部

公告訊息

110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自3月2日起開始徵件

{{ $t('FEZ001') }} aca1803

{{ $t('FEZ002') }} 教學組|

 說明:

一、參選資格:

(一)教師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任、兼任 及退休教師,並領有教師證書或立案學校之聘書者。

(二)學生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

二、徵選組別與項目:

(一)教師組:

1、戲劇劇本(110年為傳統戲劇劇本)

2、短篇小說

3、散文

4、詩詞(110年為古典詩詞)

5、童話

(二)學生組:

1、戲劇劇本(110年為傳統戲劇劇本)

2、短篇小說

3、散文

4、詩詞(110年為古典詩詞)

三、參選受理期間:自110年3月2日起至110年4月13日截止,採 取先線上報名(網址:https://web.arte.gov.tw /philology/)後掛號郵寄送件方式辦理,截止日以郵戳為 憑。親送者必須於截止日下午5時前送達。

四、收件地址: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066臺北市中正區南海 路43號);聯絡電話:02-23110574分機251。

五、另,為擴大宣傳效益,請協助將本獎網址連結於貴單位網 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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