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aca1803
{{ $t('FEZ002') }} 教學組|
本屆中小學科學展覽會線上報名期程如下:
(一)國小組:自107年2月21日起至107年3月13日止。
(二)國中組:自107年2月21日起至107年3月14日止。
(三)高級中等學校組:自107年2月21日起至107年3月14日止。
本屆實施計畫、宣導暨說明會簡報電子檔及各項相關資料,已公布於臺北市益教網科展專屬網站(http://etweb.tp.edu.tw/sciencefair/),各校請逕行下載使用。
凡獲薦送全國科學展覽之優勝作品,不得更改作者,倘有作者自願退出情形,亦不得遞補或更換。作者對原作品內容,在研究主題不變下倘有資料修正者,應於全國科學展覽會報名前,函報本局核定後,始得為之。
本屆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計畫修正規定主要如下:
(一)有關伍、展覽組別之說明,悉配合全國科展辦法修改。 另於捌、報名件數中增訂有關非學校型態學生參展事宜。
(二)有關外僑學校(臺北歐洲學校、臺北美國學校、臺北市日僑學校、臺北韓國學校)及海外台商子女學校之參賽事 宜,將發函知會本市中小學科學展覽會相關訊息。
(三)有關送交作品說明書及作品說明版採分區、分時段進行。
(四)另因目前已無夜間部,刪除捌、報名件數中,有關夜間部之文字。
(五)增列獎勵,學生部分獲取代表權之團隊,每件作品另頒發研究獎助金10,000元。指導教師則依據「臺北市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參加競賽及指導學生參加競賽獎金發給數額認定要點」增列獎金發給獎勵。另有鑑於特優作品不參加國賽的問題,於拾壹、獎勵中增列評選參 加全國科展備選作品條文。
(六)有關各校報名件數之規範,於捌、報名件數中,第一點 增加文字「各校基本件數:」,各校報名件數之規範回復至第50屆之規範。惟增列一點「為因應新課綱,鼓勵 各校從事科學研究,倘各校尚有優秀作品,得增加報名作品1件。」並同時修訂拾壹、獎勵中,學校團體成績計 算之說明文字。
檢附「臺北市第52屆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計畫」1份。如有相關疑問及聯繫事項,請逕洽總承辦學校臺北市立麗山高級中學教務處周家祥主任、許永昇組長,聯絡電話 (02)2657-0435轉20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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