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學組|
本次高三期末考將於4/28 (二)、4/29 (三)為期兩天舉行,考程表煩請參閱附件,敬請高三教師、同學們留意考試科目與時間,並請準時出席應考,注意事項如下:
一、學生應依考試規定時間入場,逾時15分鐘以上,不得與試;每節考試開始30分鐘後,才准予交卷出場。
二、請同學務必遵守試場規則,考試中請勿使用手機、平板電腦及穿戴式裝置 【如:智慧型手錶、智慧型手環、
(智慧型)耳機】,請於考試前先將電池拔出、關機或關閉鬧鈴功能,以確保不會發出聲響,也請將(智慧型)耳機取下,
考試期間禁止配戴;手機、手錶等物品如於考試中發出聲響或影響試場秩序及配戴(智慧型)耳機者,視同違規試場
處理,請謹慎!
三、補考申請以事前或當天辦理為原則,未事先至教學組報備而擅自缺考者,不予安排補考,其成績一律以零分計算。
四、本學期所辦理之定期考試,因公假、患重病或遭重大事故,應依規定辦理請假事宜;因病缺考,於缺考隔日起3日內
繳交健保局特約醫療院所請假日當日開立之請假證明文件,證明文件上必須有""在家休養""建議字樣,並需經教學組與 科任老師雙方核准辦妥補考事宜,於返校3日內安排課餘時間補考缺考科目完成,方得補考,否則不予安排補考成績以 零分計。
五、依本校進修部考試規則,無故未自行主動辦理補考程序或缺考者,該科以零分計。
六、其他一切未盡事宜,依本校定期學業成績評量補考作業要點辦理。
※上述第四點,因病缺考住院,本人無法於缺考隔日3日內完成請假事宜,方得延展至出院隔日起3日內辦理,惟須檢附完整住院證明文件方得延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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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6-04-13|
{{ $t('FEZ005') }}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