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生事務組|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0月7日臺教國署體字第1140101212號函辦理。
二、菸(檳)害防制為健康促進學校國中、高中學校必選議題及國小自選議題,本市設有菸(檳)防制議題中心學校,並組成議題校群,辦理無菸校園、無檳校園相關推動工作。
三、請申請「菸檳危害防制教育推廣實施計畫」及「菸檳防制教育亮點策略」經費補助學校於114年10月20日前以電子公文函送提報計畫及核章之經費預算表至陽明交大,核章預算表請掃描電子檔隨公文附件發出,由陽明交大審查後另行發文通知核定補助名單;核定受輔助學校需於115年4月20日前繳交成果報告,115年4月30日前辦理經費核銷事宜。
四、檢附「菸檳危害防制教育推廣實施計畫」暨「菸檳防制教育亮點策略」經費補助申請流程說明及提案參考範本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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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5-10-20
{{ $t('FEZ004') }}202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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