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reg1804a
{{ $t('FEZ002') }} 註冊組|
一、補助對象:
(一)在公私立高級中學或高級職業學校就學,具有學籍之在校學生。
(二)家庭貧困,生計困難,以致無力負擔就學相關費用者。
(三)每一清寒家庭以補助1名為限。
二、補助金額:每名學生每學年以補助新臺幣壹萬元為原則。
三、補助名額:直轄市以40名為原則,其他縣市以20名為原則。
四、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學生、進修部及建教合作生等已領有政府補助或已有工作收入者,如無特殊困難,請勿提出申請。
如有本項就學補助需求並符合申請條件者,請至教務處註冊組索取申請表格,
填妥後於111年9月07日(三)前備齊相關資料至註冊組完成申請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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