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reg1804a
{{ $t('FEZ002') }} 註冊組|
一、申請對象/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領有其他獎學金者。
2. 限機械科,全學年智育成績:高職八十分以上為正取。
3. 德育成績八十分以上或甲等及體育成績在七十五分以上未受過處分者,但殘障者體育成績不在此限。
4. 學校薦請,每名5000元,進修部1名。
二、申請文件:110學年成績單(高一新生不得申請)、111學年度在學證明書或註冊單影本、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三、申請方式:9月16日前備齊文件交至註冊組進行校內初審後薦派,資料不齊者,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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