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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大安高工附設進修部

公告訊息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學年度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才藝優秀獎學金申辦期限延長收件【本校截止日至11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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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申請資格與方式

()限原住民籍學生,且未領有其他政府或公民營機構之原住民獎學金者,前一學期改過銷過後,無小過以上之處分者。

(2)個人單項才藝:

具有特殊才藝(語文、科學競賽、創意競賽、音樂、美術、舞蹈、體育、技藝等)近一年內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或本署辦理之全國性個人才藝競賽獲獎者。 第一名1萬元,第二名8千元,第三名5千元,第四至六名或佳作3千元。

(3)團體賽特殊才藝:

具有特殊才藝(語文、科學競賽、創意競賽、音樂、美術、舞蹈、體育、技藝等)近一年內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或本署辦理之全國性競賽,獲團體獎前三名。

ž   競賽成隊人數2-10人,個人獎學金5千元

ž   競賽成隊人數11-20人,個人獎學金2,500

ž   競賽成隊人數21-30人,個人獎學金2千元

ž   競賽成隊人數31人以上者,個人獎學金1,500

 

(4)校內截止收件前將申請書、個人身分證明文件、近一年獲獎證明文件影本及 前一學期獎懲紀錄;申請團體賽特殊才藝,另行檢附競賽手冊。個人與團體僅能擇一申請;若符合學藝及才藝優秀獎學金資格者,可同時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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