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reg1804a
{{ $t('FEZ002') }} 註冊組|
1、 申請資格與方式
(1)限原住民籍學生,且未領有其他政府或公民營機構之原住民獎學金者,前一學期改過銷過後,無小過以上之處分者。
(2)個人單項才藝:
具有特殊才藝(語文、科學競賽、創意競賽、音樂、美術、舞蹈、體育、技藝等)近一年內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或本署辦理之全國性個人才藝競賽獲獎者。 第一名1萬元,第二名8千元,第三名5千元,第四至六名或佳作3千元。
(3)團體賽特殊才藝:
具有特殊才藝(語文、科學競賽、創意競賽、音樂、美術、舞蹈、體育、技藝等)近一年內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或本署辦理之全國性競賽,獲團體獎前三名。
競賽成隊人數2-10人,個人獎學金5千元
競賽成隊人數11-20人,個人獎學金2,500元
競賽成隊人數21-30人,個人獎學金2千元
競賽成隊人數31人以上者,個人獎學金1,500元
(4)校內截止收件前將申請書、個人身分證明文件、近一年獲獎證明文件影本及 前一學期獎懲紀錄;申請團體賽特殊才藝,另行檢附競賽手冊。個人與團體僅能擇一申請;若符合學藝及才藝優秀獎學金資格者,可同時提出申請。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5') }}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