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reg1804a
{{ $t('FEZ002') }} 註冊組|
一、申請對象: 全國高中職學生及全國五年制專科學校前三年,但不含延長修業年限,且設籍桃園市之學生。
二、申請方式: 由學校推薦優良表現之學生。申請人就技職學生獎學金、技職學生助學金及特殊表現學生獎學金擇一申請。
三、獎助金種類:
(一)技職學生獎學金:三百名,每名新臺幣一萬元。
(二)技職學生助學金:二百名,每名新臺幣一萬元。
(三)特殊表現學生獎學金:
1、國際性:國際競賽或展覽比賽成績前三名或具備正(備)取國手資格者,每名(組)新臺幣五萬元。
2、全國性
(1)全國技藝、技能競賽、展覽或全國(含)以上比賽成績第一名,每名(組)新臺幣三萬元。
(2)全國技藝、技能競賽、展覽或全國(含)以上比賽成績第二、三名,每名(組)新臺幣二萬元。
(3)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技藝競賽獲金手獎、領有技術士證者(甲級),每名新臺幣一萬元。
四、申請方式:請參考實施要點五(應檢附資料),備齊文件後於期限內交至註冊組,逾期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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