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reg1804a
{{ $t('FEZ002') }} 註冊組|
一、申請對象:家境清寒、家庭突遭變故致經濟困頓或持有低收入戶證明。
二、申請資格:
1. 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或全校/全班排名百分比前10%(一項符合即可)。
2. 本學期未領其他獎學金(「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各級政府機構發給之「原住民獎助學金」、「獎勵國中畢業生就近入學獎學金」除外)。
3. 一戶以一名為原則,每位2萬元。
三、申請文件:請詳附件
請於期限內繳交完備之申請文件交至註冊組進行校內初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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