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reg1804a
{{ $t('FEZ002') }} 註冊組|
一、申請對象:具備低收入戶資格且未領受任何其他獎學金。
二、申請資格:
1、一般社會清寒子女: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學科不及格,操行(或獎懲紀錄)及體育成績均在70分以上。
2·身心障礙學生: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70分以上,操行成績為70 分以上,體育成績在60分以上。
註:進修部無體育課,學校會給予證明; 操行成績包含「德行」或「綜合表現」或「日常生活評量」成績。
三、申請文件:110年度申請書(可透過以下連結自行下載)、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在校未得任何獎學金證明(註冊組查核後會加註)、家境清寒證明:請檢具低收入戶證明、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申請資格第2項者)、同意書
四、申請方式: 申請人備齊上述文件於期限內交至註冊組。是項獎學金統一由學校推薦。
五、名額請詳附件,核定後每名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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