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reg1804a
{{ $t('FEZ002') }} 註冊組|
申請期間:
即日起至 108.09.20 止,逾時不候。
請同學備好相關文件後至註冊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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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
設籍臺北市、新北市,經政府立案之臺北市、新北市公(私)立高職、護專及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在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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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
家境清寒或家庭突遭變故學生,學業成績八十分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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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一、 是項獎學金須統一由學校推薦,缺件者不予受理。 二、 申請人請備齊資料於本校截止收件日(108.9.20)前繳至進修部註冊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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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文件 |
一、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需蓋註冊章)。 二、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正本(最近三個月內)。 三、低收入戶、清寒、急難證明文件(或由學校出具證明)。 四、學業成績單正本或影本(需加蓋學校章)。 五、最近三個月內二吋照片一張(黏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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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金額暨名額 |
進修部1名為限,每位頒發獎助學金1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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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
參考網址www.anitawong.org.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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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下載 |
詳閱附件或至該網站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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