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reg1804a
{{ $t('FEZ002') }} 註冊組|
申請期間:
即日起 至 108.09.20 止,逾時不候。
請同學備好相關文件後自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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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
★一般助學及長期助學對象: 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學校在學學生(長期助學不包含大專學校在學學生),因下列情形致就學困難者: 一、因父、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者。 二、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眾多等長期貧困家庭。 三、由基金會於一般助學及行天宮學生急難濟助審核通過之學生中,擇定若干名長期助學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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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申請人請備齊資料於截止收件日(108.9.20)前備齊資料自行郵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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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文件 |
★除第四、五款得依實際狀況提供外,其餘申請文件如下,若有未齊全者,基金會將視為無效件處理。但經基金會通知於期限內補齊文件者,則仍視為有效件處理。 一、助學金申請書。 二、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需蓋有申請時該學期註冊章)。 三、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需有記事欄)。 四、當年度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 五、近期所發生災難、變故或重症等之證明文書 (如死亡證明書、醫療診斷證明書、服刑或重大災害證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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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金額暨名額 |
高中(職)組 ★一般助學金:經評選後,每名發放助學金新台幣捌仟元整。 ★長期助學金額:長期助學之學生,首次申請後由基金會不定期關懷其情形,最長助學至高中(職)畢業。每名每季持續助學新台幣伍仟元整。 ★助學金申請,一戶一名為原則,惟符合申請資格子女在4名(含)以上者,得增加一名(請同信封郵寄), 但助學名額由基金會審核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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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
學期開學完成註冊後,填寫線上表單www.ht.org.tw/religion154.htm (行天宮五大志業/教育志業/行天宮助學金/「行天宮助學金」電子表單/「行天宮助學金申請資料」-個人申請專用)上傳基本資料,以增進審查效率。 仍需檢附申請書紙本及相關證明文件逕寄主辦單位收件,始完成申請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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