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同附件檔案>
1.繳費期限:即日起至106年2月13日(一)止。
2.驗書:繳費完成不予驗退舊書。請攜帶舊書及繳費單先至教學組核章驗退後,再至出納處繳費。驗退舊書者,請”勿”再至各代收機構繳納。
3.若利用信用卡繳款,請「列印繳費證書單」或「抄錄信用卡授權碼」。
4.繳費完成後,憑「學校存查聯」或「信用卡授權碼」於2月13日(一)到校領書,請務必妥善保管繳費收據及存查聯。
5.已申辦待核證或已領有低收證明的同學,請”勿”先行繳費並至教學組核章。
6.欲辦理休學、轉學的同學,請”勿”先行繳費;若已繳費請電洽2709-1603轉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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