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為推廣民眾線上繳納汽燃費,請協助張貼旨揭海報並利用 跑馬燈、網頁及「訊息交流群組」等方式,告知教職員、 家屬及學生汽燃費開徵訊息,宣導內容為「114年度自用車 及機車燃料使用費自7月1日開徵,請於7月31日前繳納,以 免逾期受罰。」,刊登期限自即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