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因應國家語言發展法,111學年度開始本土語文將列為國、 高中之部定課程,鼓勵本市現職教師及退休教師考取本土 語言能力認證,並擔任本市本土語文授課教師,以強化本 市本土語師資量能,完備課程規劃。
二、旨揭研習資訊如下:
(一)研習時間:114年2月3日至2月7日,課程表詳見實施計畫。 (二)會議地點:臺北市立大直高級中學。 (三)參加對象及報名方式:
1、本市各國小、國中、高中職學校現職教師,以及對本 土語(閩南語)教學有興趣並願意擔任本市教學支援 工作人員之本市退休教師為對象,以尚未取得閩南語 中高級認證者為優先。閩南語支援教師及已取得本土語中高級以上認證者,不予錄取。如研習尚有名額, 依序錄取本市之 1.代理老師;2.代課老師;3.實習老 師 4.其他(從事本市教育相關工作為原則)。
2、現職教師請於114年1月13日(星期一)前於臺北市教 師研習中心教師在職研習網網站登錄(北市研習字第 1131217145號),報名名額額滿截止,依各校報名情 形平均錄取。 3、退休教師請於114年1月13日(星期一前以填寫報名表 單方式進行報名程序,報名表單網址: https://forms.gle/jBE7CeqtQWufpdMt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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