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專門科目學分班」
一、依教育部112年3月15日臺教師(三)字第1120024404號函核定辦理該班。
二、修畢該課程全部專門科目學分且成績及格者,可依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第五條規定,
申辦第二專長加科登記,由中央主管機關發給教師證書。
三、該校畢業或該中心結業學員可申請隨班附讀。
四、正班及隨班附讀網路報名登錄至112年5月19日(星期五)13:00止,
詳細資訊請參閱所附簡章內容或至該校教師研習中心網頁( http://tisec.nccu.edu.tw )查詢。
聯絡電話:(02)2938-7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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