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實用技能學程學生得依據<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校外學習成就或教育訓練之學分及成績採計要點>規定折抵學年未及格之專業科目及實習科目之學分。
請實用技能學程學生於10月31(星期四)前申請完成。
申請表格如附件。